2026年10月6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收到印度尼西亚提交的通报,印尼正式修改聚乙烯(PE)防水油布保障措施终裁结果,修正了此前终裁文件中的计量单位错误。本次涉案产品为PE材质防水油布,印尼税号ex3921.90.70、ex3926.90.99。
回溯案件进程,2024年9月18日,印尼应国内产业申请,对进口PE防水油布启动保障措施调查,调查期为2021—2024年;2026年9月17日印尼提交首份终裁通报,原文税率单位标注出现错误,写为每吨;本次修改后,征税单位更正为**印尼盾/千克**,三年阶梯式保障税金额数值保持不变:第一阶段13400印尼盾/千克,第二阶段12391印尼盾/千克,第三阶段11458印尼盾/千克,实施周期三年,逐年递减,最终落地以印尼财政部正式征税令为准。
防水PE油布属于产业用纺织品,广泛用于仓储、基建、物流户外遮盖,国内是印尼该品类重要进口来源国。本次修改仅更正计量单位,**征税阶梯、税额数值不变**,但单位由吨改为千克,实际关税门槛大幅抬升,显著增加国内出口企业成本。
保障措施属于全球性贸易限制,不区分原产国,所有向印尼出口PE防水油布的国家均适用该三年阶梯关税。国内产业用纺织品出口企业需要重新核算报价、订单利润,评估印尼市场订单风险,提前做好市场布局调整,同时可按规则参与后续磋商程序,维护自身出口权益。本次案件也为国内产业用纺织品出海提供警示,东南亚市场贸易救济案件频发,企业需要持续关注目标国贸易政策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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