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制造业绿色发展、推进工业等领域清洁低碳转型的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的要求,2023年7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多部门联合发布《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以下简称《能效水平2023年版》),统筹强化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水平引领作用,推动拟建、在建、存量项目分类改造升级。
范围拓展
《能效水平2023年版》拓展了能效基准水平和标杆水平的适用范围,在此前明确的炼油、煤制焦炭等25个重点领域的基础上,将节能降碳改造升级范围进一步覆盖到能效提升潜力较大、行业发展较快及部分轻工业领域,新增了棉、化纤及混纺机织物,针织物、纱线,粘胶短纤维等等11个新领域。
棉、化纤及混纺机织物,针织物、纱线,粘胶短纤维领域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属于棉印染精加工(1713)、化纤织物染整精加工(1752)、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印染精加工(1762)、人造纤维(纤维素纤维)制造(2812)行业,基准水平和标杆水平指标值的制定参考《印染行业“十四五”发展指导意见》、《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17版)》、《针织印染面料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FZ/T07019)、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粘胶纤维》(T/CNTAC 96)等。具体指标值如下所示:
指标值修订
相对于2021年版的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指标,《能效水平2023年版》适当提高了部分重点领域的能效指标值,主要集中在煤化工、纯碱、铁合金等领域,反映了这些行业能效水平跟随行业发展持续改进提升的必然趋势,强化了能效指标的约束和引领作用。
同时,部分行业的能效基准水平和标杆水平取值也与正在修订的行业能耗限额标准进行了有效衔接,体现出政策协同联动的特点,有利于相关行业的长远健康发展。
分类改造
依据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分类实施改造升级。
对拟建、在建项目,应对照能效标杆水平建设实施,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力争全面达到标杆水平。
对能效介于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之间的存量项目,鼓励加强绿色低碳工艺技术装备应用,引导企业应改尽改、应提尽提,带动全行业加大节能降碳改造力度,提升整体能效水平。
对能效低于基准水平的存量项目,各地要明确改造升级和淘汰时限,制定年度改造和淘汰计划,引导企业有序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在规定时限内将能效改造升级到基准水平以上,对于不能按期改造完毕的项目进行淘汰。
改造时限
对能效低于基准水平的存量项目,《能效水平2023年版》要求各地引导企业在规定时限内改造升级到能效基准水平以上,并淘汰无法按期达标的项目。
对此前明确的炼油、煤制焦炭等25个重点领域,《能效水平2023年版》明确原则上应在2025年底前完成相关工作;对新增的棉、化纤及混纺机织物,针织物、纱线,粘胶短纤维等11个领域,原则上应在2026年底前完成相关工作。
政策衔接
《能效水平2023年版》提出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打出政策“组合拳”,加快企业改造升级步伐,提升行业整体能效水平。
一是强化能效监督考核。对符合《能效水平2023年版》适用范围的各类项目,加强项目能效指标的日常监测和现场检查,充分发挥节能监察、环保监管执法约束作用,强化监督管理,加快推进企业实施节能降碳改造。
二是发挥政策激励作用。充分发挥绿色电价、财税等政策激励作用,用好用足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和设备购置更新贷款贴息政策,落实好节能专用装备、技术改造、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
三是加强绿色金融支持。推动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向节能降碳改造升级项目提供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高质量金融服务,有效激发企业主体绿色低碳转型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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