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关键指标,“筛”出纺织企业税务风险

http://www.texnet.com.cn/ 2025-12-19 15:46:13 来源:中国税务报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会长孙瑞哲12月5日表示,今年1月—10月,中国纺织业规上企业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规上企业实现营业收入37857.98亿元。纺织行业是我国传统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重要轻工业部门,涵盖纺纱、织布、印染、成衣等多个环节,具有原材料成本占比高、生产周期长等特点。国家税务总局慈溪市税务局在实践中发现,纺织企业的涉税风险,主要集中在成本结转不实和收入确认延迟两方面。

  提前结转成本

  在纺织企业中,原材料(如棉花、涤纶、纱线等)是构成产品成本的核心要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成本进行存货计量,并在产品实现销售时结转成本。在征管实践中,慈溪市税务局发现,原材料存货余额占营业成本的比例,能够反映企业库存管理与成本配比的合理性。若企业存货中原材料占营业成本比例过低,可能意味着企业存在提前结转成本、虚增当期费用的问题,从而导致当期利润偏低,少缴企业所得税。

  A公司是一家从事棉纱纺制与销售的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2024年,该公司累计申报营业收入1.2亿元,营业成本1.05亿元。A公司2022年—2024年存货中原材料的期末余额分别为45万元、50万元、48万元,2022年—2024年营业成本分别为3400万元、3600万元、3500万元。

  慈溪市税务局将“存货中原材料余额占营业成本的比例”作为关键指标,结合A公司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及购进发票数据进行联动分析。经计算,A公司2022年—2024年存货原材料余额占营业成本的比例约为1.32%、1.39%、1.37%,连续3年低于5%,明显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慈溪市税务局进一步调取A公司账簿、出入库记录及成本结转明细,发现A公司在没有实际销售支撑的情况下,将部分原材料成本提前计入当期营业成本,存在少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十四条规定,对于已售存货,应当将其成本结转为当期损益。也就是说,A公司应当在销售存货后,结转存货对应的原材料成本。A公司将部分原材料成本提前计入当期营业成本,导致当期利润虚减。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明确,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据此,A公司在没有实际销售支撑的情况下,提前结转的原材料成本,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经税务部门辅导,A公司依法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共计98.6万元。结合纺织行业特点,笔者建议,纺织企业应管好存货与成本,建立健全存货管理制度,规范出入库流程,建立科学的成本核算体系,确保财务数据与实物流转同步。

  隐匿销售收入

  “其他应收款”科目通常用于核算非经营性往来款项,如押金、借款、代垫款等。纺织企业交易频繁、客户分散,若内控薄弱,容易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转移销售回款,形成“账外收入”。若“其他应收款”科目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过高,企业可能将部分销售收入隐匿于往来款项中,逃避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

  B公司是一家主营涤纶面料生产的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2023年,B公司申报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800万元、3000万元、3200万元,企业资产负债表中“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分别为2500万元、2600万元、2700万元。

  慈溪市税务局将“其他应收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作为关键指标,对B公司进行风险筛查。经计算,B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约为89.3%、86.7%、84.4%,连续3年高于80%,且金额巨大。慈溪市税务局进一步调取B公司其他应收款明细账及银行流水,发现多数款项挂账对象为下游客户,账龄超过1年,且无合理解释。在核查销售合同、发货单及收款记录后,慈溪市税务局发现B公司在货物发出后,将收到的部分销售款项计入“其他应收款—客户借款”科目,未确认收入,也未开具发票。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发生应税销售行为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明确,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所以,B公司已收取部分销售款项,且已发出商品,应确认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销售收入。

  经统计,B公司3年间通过此类方式隐匿收入累计约1800万元。慈溪市税务局与B公司负责人及财务人员进行约谈,B公司承认企业存在收入延迟确认、私账收款等行为。最终,B公司依法补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共计312万元。

  鉴于此,纺织企业应规范收入与往来科目管理,完善收入确认制度,定期对账清欠,并整体强化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并完善内部审计及税务风险预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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