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消息,10月13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2652/QD‑BCT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印度、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的聚酯长丝纱线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征收反倾销税,措施自2026年10月16日起生效,有效期5年。其中中国涉案产品反倾销税率为**3.36%‑17.45%**,涉案产品对应越南税号5402.33.10、5402.33.90、5402.46.10、5402.46.90、5402.47.10、5402.47.90。
该案最早于2020年4月立案,2021年10月作出首次肯定终裁;2025年10月越南启动日落复审调查,评估取消反倾销税之后倾销与产业损害复发风险,本次复审判定若终止措施,倾销与损害将再度发生,因此维持征税措施。
聚酯长丝纱线是化纤纺织产业链核心原料,广泛用于织造面料、服装、家纺产品,越南是我国聚酯长丝纱线重要出口目的地。反倾销税延续,将抬升国内化纤企业对越出口成本,压缩出口产品价格竞争力。部分企业将面临订单分流、出口利润承压的局面。
行业提醒相关化纤出口企业,仔细核对产品税则号,做好关税成本测算;积极研究复审、新出口商复审相关程序,完善出口台账与成本证据资料;同时优化市场布局,开拓东盟其他国家、中东、拉美等多元市场,推进产品差异化、功能化升级,规避单一市场贸易壁垒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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