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棉花委托加工服务有关事宜的通知》印发 健全棉花委托加工监管体系

http://www.texnet.com.cn/ 2026-09-20 09:38:21 来源:纺织网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规范棉花委托加工服务有关事宜的通知》(新发改农价〔2026〕633号),聚焦棉花委托加工经营模式,明确业务边界、合同管理、票据开具、仓单入库、补贴申领相关规则,着力构建权责清晰、程序规范、信息透明、监管有效的棉花委托加工体系。

  通知明确,棉花委托加工,指棉农将自有籽棉交由经公示的棉花加工企业代为轧花加工,加工企业收取加工服务费,加工产出的皮棉货权归属棉农。开展委托加工业务,委托方与加工企业必须签订规范书面委托加工合同,明确籽棉来源、加工服务费用、货权归属、质量责任等关键条款,杜绝挂靠、租赁资质等违规行为。

  在票据与信息管理方面,加工企业仅就加工服务开具增值税发票,不得开具籽棉收购发票;如实做好籽棉过磅登记,关联对应种植地块信息,业务数据按要求及时上传棉花信息平台,实现籽棉到皮棉全链条可追溯。加工完成后,由棉农作为货权主体办理监管棉花预约入库,生成对应电子仓单,落实目标价格补贴相关申领条件,厘清加工企业与种植农户权责边界,防范补贴兑付、货权归属、司法处置等风险隐患。

  文件强调,压实加工企业主体责任,加工企业要严格区分自主收购加工与受托加工两类业务,两类业务账务、仓库存放必须分开管理。相关部门将强化协同监管,加大对虚假委托加工、虚构业务、票据不合规等行为核查惩戒力度。

  本次政策出台,进一步完善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政策配套制度,保护棉农合法权益,维护棉花加工流通市场秩序,夯实棉花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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