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通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已正式出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6—2028年棉花目标价格政策实施方案》(新发改农价〔2026〕637号),继续在新疆实施棉花目标价格政策,目标价格水平为每吨18600元,三年保持不变。
政策背景与核心目标
棉花目标价格政策自2014年在新疆实施以来,在保障棉农收益、稳定棉花生产、支撑国内棉花供应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新一轮政策在延续既有制度框架的基础上,坚持“市场定价、价补分离”的调控机制,核心目标包括:保障棉花实际种植者基本收益、推动棉花生产向优势产区集中、提升新疆棉花国际竞争力、促进棉花产业高质量发展。
补贴机制与对象
补贴原理:当采价期内市场平均价格低于目标价格(18600元/吨)时,国家对棉花生产者给予补贴;当市场平均价格高于目标价格时,不发放补贴。
补贴产量:统筹考虑近年来新疆棉花生产情况以及水资源、耕地资源状况,对新疆棉花以固定产量510万吨进行补贴。
补贴对象:全区范围内经审核通过的棉花实际种植者,相关信息需及时录入棉花目标价格政策信息平台。
主要调整与优化
与上一轮政策相比,本轮《实施方案》在保持主体框架不变的前提下,进行了多项调整:
完善4项政策引导内容
优化生产布局:持续推进棉花生产向34个优势主产县(市) 集中,有序引导非优势棉区、地下水超采区调减种植。
提升棉花质量:完善棉花质量追溯系统,推动加工服务向专业化延伸。
建立长绒棉生产保护区:促进长绒棉生产保护与发展。
建立兵地协调工作机制:深化兵地市场融合。
提高2项政策支持比例
质量补贴比例:用于棉花质量补贴的部分按当年补贴资金总额的10%左右掌握(上一周期约为5%),补贴标准一年一定。
长绒棉补贴标准:长绒棉交售量补贴标准按细绒棉交售量补贴标准的2倍核定(此前为1.5倍),以保护长绒棉生产能力。
规范2项享受补贴范围
交售籽棉量超出预测产量5% 且无真实合理理由的,超出部分不享受目标价格补贴,籽棉单产预警上限固定为5%。
恶意掺杂使假的棉花、落地棉、复采棉不享受棉花目标价格补贴。
新增5项配套政策机制
包括:保持棉花合理种植规模;完善质量补贴实施方案,优化“优质棉”质量认定标准;健全棉花委托加工政策制度;加强收购监测预警,搭建棉款结算保障服务平台;建立完善兵地协调工作机制,促进兵地政策相衔接、实现棉花市场一体化监督。
配套保障机制
政策还要求压实种植面积全流程核查,强化地块上图入库管理,完善测产、异常产量核实、公示、审定兑付的闭环管理,以数字化地块数据支撑规模管控。同时,取消保险试点保费补贴,补贴资金集中用于交售量补贴和质量补贴两项,推动财政资源聚焦于棉花质量提升。
以上即为新疆2026—2028年棉花目标价格政策实施方案的核心内容。如需了解具体操作流程或补贴申领细节,可进一步查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发布的正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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