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2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印尼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2026年5月21日,印尼财政部在官方公报发布第37号令,决定继续对进口合成纤维纱线和人造短纤维纱线(缝纫线除外)[Yarn (other than sewing thread) of Synthetic and Artificial Staple Fibres]征收保障措施税,措施自2026年5月22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两年,具体如下:2026年5月22日至2027年5月21日为324印尼盾/千克、2027年5月22日至2028年5月21日为308印尼盾/千克。涉案产品的印尼税号为5509.22.00、5509.32.00、5509.51.00、5509.53.00、5510.12.00和5510.90.00。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中国台湾地区不适用上述保障措施。
2019年9月18日,印尼对进口合成纤维纱线和人造短纤维纱线(缝纫线除外)启动保障措施调查。2020年5月27日,印尼正式对涉案产品实施保障措施,有效期至2022年11月8日。2022年4月25日,印尼对该案启动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2023年5月5日,印尼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三年的保障措施税,有效期至2026年5月21日。2025年11月25日,印尼对该案启动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2026年3月5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印尼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称,印尼保障措施委员会(KPPI)对该案作出第二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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