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全县蚕桑产业链高质量发展部署,加快推进全县蚕桑产业转型升级与高质量发展,近日,石泉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了《石泉县2026年蚕桑产业转型升级整县推进工作方案》。该《方案》旨在系统推进全县蚕桑产业向集约化、智能化、市场化深度转型,为将石泉全力打造成全省区域性蚕桑产业集群核心区,全国优质蚕茧生产和6A级生丝加工基地绘制了清晰的“施工图”。
《方案》明确了总目标:坚定实施“全域桑”发展战略,围绕“产茧扩能、蚕茧提质、生丝提级”三大核心,强化政策支撑与装备升级双轮驱动,夯实产业链基础,以数智技术赋能生产全过程,推动蚕桑产业向集约化生产、产业化融合、市场化经营转型,全面提升产业质效与核心竞争力。全年新建标准桑园3000亩、改造低产桑园5000亩,建成市级现代蚕桑园区1个、县级现代蚕桑园区3个;推广省力化升降蚕台3500台,配套旋转方格蔟42万片,大幅提高方格簇的应用率;新(改)建标准化智控小蚕共育点36个、小蚕共育率达到80%以上;培育年养蚕20张以上适度规模蚕桑大户300户(其中:30张以上100户),养蚕9.2万张、产茧3680吨,总产值20亿元以上;招引和培育茧丝绸加工企业2家;6A以上生丝占比持续增长;全力打造全省区域性蚕桑产业集群核心区,全国优质蚕茧生产和6A级生丝加工基地。
在推进模式上《方案》强调: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群众主体、镇村协调”的工作机制,以“链式推进、数智赋能”为总抓手,全面构建“六化”现代生产体系,即:小蚕共育智能化、大蚕饲养轻简化、营茧簇具优良化、上簇采茧自动化、蚕茧收购仪评化、生产管理智慧化。通过推广“小蚕集中共育+大蚕分户饲养”的两段式多批次养蚕方式,进一步完善和输出可复制、可推广的蚕桑产业转型升级“石泉模式”。
为确保目标落地,《方案》部署了十大重点任务:
一是夯实桑园基础:坚持应栽尽栽、能扩则扩原则,高标准培育高产优质桑园。各镇结合“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在蚕桑重点村预留1个养蚕工厂用地及周边50亩以上桑园用地。按照“桑上山、粮下川”布局,川道栽植强桑一号、坡地栽植农桑14,同步争取将桑树纳入低效经济林改造主推树种,推广“9215桑粮套种”及复合经营模式,提升桑园土地利用率和综合效益。
二是扩大智能共育:按照“镇政府统筹、村集体主导、共育户参与、市场化运作”思路,坚持优先盘活闲置资产、避免重复投入的原则,全县新建36处智能化小蚕共育点,所有投资所形成的资产均归村集体所有。村集体(共育户)可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公司负责小蚕共育生产,县农业农村局同步建立小蚕共育监督考核机制,确保小蚕品质、共育成效和蚕农收益。
三是升级养蚕装备:为降低农户生产投入成本、增强村集体增收能力,采取“村集体购置、项目配套、农户有偿使用”模式统一配置新型蚕具,重点推广省力化升降蚕台及配套旋转方格蔟具,全面提高养蚕效益、蚕茧上车率和解舒率,为打造6A级生丝原料鲜茧生产筑牢基础。
四是严管蚕种质量:坚持“以质为先、市场主导、订单生产、保障用种”原则,蚕种生产企业应主动拓展业务和市场,在全国范围内筛选、繁育适宜我县春、夏、秋季不同气候条件下饲养的核心蚕品种。实行蚕种生产用种计划报备制,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负责,组织蚕种生产企业与第三方技术服务公司、缫丝企业共同建立适宜我县全年多批次养蚕布局用种预案,定期向主管部门报备并向蚕农发布,确保蚕品种抗病强、丝质优、产量高。加强蚕种经营市场管理,未经许可严禁引入蚕种,杜绝微粒子病等毁灭性桑蚕疫病传入风险。
五是强化数智赋能:蚕桑产业链工作专班牵头,以数智化、省力化提升蚕茧品质,驱动蚕桑产业转型升级。县蚕桑中心要动员群众兴桑养蚕,强化技术支持;积极鼓励民营企业开展数智赋能、小蚕共育、议评收茧等蚕辅服务,因地制宜布局建设鲜茧议评收购点,执行优茧优价政策。要提升数据化生产管理水平,确保所有生产数据可共享、可溯源。
六是规范市场秩序:持续规范鲜茧收购市场秩序,严格执行“谁服务、谁收购”原则,确保蚕茧应收尽收、颗粒归仓。建立科学合理的鲜茧定价机制,每季召集企业、群众代表及相关部门共同议价,坚决执行按质论价、优质优价政策。村集体经济组织要以服务促管理,引导蚕农履行订单契约。县市场监管局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压级压价、哄抬物价、私自倒卖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严肃查处,切实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保障蚕农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七是健全示范体系:各镇立足自然资源禀赋和农户基础条件,坚持“扶大带小”原则,积极探索“核心村+周边村”产业发展模式,推广订单生产、租赁托管、桑园入股等经营模式,建立协同发展机制,增强抵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坚持典型引路、示范带动,鼓励大户优先有偿使用集体资产,着力培育年养蚕发种量在300张以上的蚕桑示范村(重点村)40个,其中示范村年养蚕发种量在500张以上,大力实施现代蚕桑园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加强规范化运行管理。
八是推动科技创新:持续深化院地合作,充分发挥石泉蚕桑产业发展研究院等科技创新平台作用。建立涵盖智能化设备、蚕品种、蚕具、新型生产技术示范推广的蚕桑生产科技示范点,推广高品位生丝蚕品种、省力化蚕具、桑园病虫害“飞防”技术,为生产6A级生丝奠定基础。示范推广小蚕人工饲料育,开展人工饲料育专用蚕品种引繁试验。
九是延伸加工链条支持蚕桑企业引进智能化设施设备,重点扩大高端生丝、优质蚕种、桑叶食饮品产能,提升加工科技含量与产出效率。聚焦生物制品、医疗美容、蚕桑用具等领域,招引培育产业链头部企业1-2家,推动产品向精深加工延伸,完善产业链条。构建全产业链追溯系统与标准化体系,统一品牌形象、包装设计及质量标准,培育省级以上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提升品牌溢价能力。线上布局平台,线下设立体验店,与国内知名丝绸企业建立长期订单合作,同步开拓国内外高端市场。
十是盘活闲置资源:各镇组织各村全面摸排村集体所有的闲置资金、闲置桑园、闲置校产房屋等资源底数,建立资源台账。通过招引投资、合作经营等方式,将闲置房屋改造为共育室或“共享蚕室”,闲置桑园采取托管、流转、入股等方式提升利用率。组织农村闲置劳动力参加“蚕桑工”技能培训,积极引导参与蚕桑种植养殖,为蚕桑产业发展注入新动能。
在保障措施方面,持续推行蚕桑产业发展链长负责制和工作专班推进机制,统筹协调、定期研判、破解难题,督导工作落实。加大衔接资金、苏陕协作、校地帮扶、国家农业专项资金的争取力度,全年统筹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用于蚕桑重点项目建设,重点支持桑园管护、蚕种、批量化共育、规模化养殖、新型蚕具、技术服务等。坚持抓点示范,各镇建立“百人包千户”产业发展帮扶机制,党委书记、人大主席、镇长抓示范村(重点村),镇村干部抓示范户,强化组织协调,管好项目资产,确保资产不流失、效益长久发挥。夯实工作责任,蚕桑产业链专班办公室要细化工作清单,做好蚕桑产业发展规划、资金统筹、业务指导等,加强生产过程监督和蚕茧市场管理;各镇要做好栽桑建园、共育点建设运营、新型养蚕器具推广的组织协调,组织蚕农积极参与数智赋能新模式工作。
此次《方案》的出台,标志着石泉县蚕桑产业迈入了以整县推进、系统升级为特征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通过全链条、全方位的部署,必将有力推动蚕桑这一传统优势产业焕发新生机、实现新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