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阳光(600220)4月21日晚间公告,2023年4月21日,公司接到股东郁琴芬女士有关部分股份质押解除的通知,郁琴芬女士将质押给余海立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7,84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0%)于2023年4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相关解除质押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股东郁琴芬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162,1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9%。本次解除质押17,840,000股,剩余质押股份144,30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89.00%。
截至本公告日,阳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陈丽芬女士、郁琴芬女士、孙宁玲女士合并持有公司股份628,281,45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5.23%,合并已质押股份475,890,000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75.74%,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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