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是由东盟与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自贸伙伴共同推动达成的大型区域贸易协定。RCEP由东盟于2012年发起,在历经8年共计31轮正式谈判后,最终15方达成一致,于2020年11月15日签署。2022年1月1日,RCEP在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等6个东盟成员国和中国、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4个非东盟成员国正式生效实施;2月1日在韩国生效实施,3月18日在马来西亚生效实施;5月1日在中国与缅甸之间生效实施。
5月25日至27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主办,商务部外贸发展局、商务部投资促进局、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承办,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合作举办的第三期全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系列专题培训在线上举行。
第3期专题培训主要面向但不限于河北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贵州省等省区市的外经贸企业。本次培训围绕RCEP主要内容、RCEP货物贸易规则和市场准入承诺解读、RCEP原产地规则解读和享惠通关实务等方面,进行了从概念到实操的多维度解读,涉及石化行业、纺织行业、机械行业、轻工行业、电子信息行业、农业等重要领域面临的机遇挑战及应对建议。本文特甄选了RCEP背景下我国纺织行业面临的机遇挑战与应对建议内容,以飨读者。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国际贸易办公室副主任刘耀中作为中国纺联代表,以“RCEP背景下我国纺织业面临的机遇挑战及应对建议”为题,针对中国纺织业发展现状、RCEP协定的基本情况、纺织业国际贸易及RCEP关税减让梳理、RCEP对纺织产业链供应链合作的影响及发展建议等方面进行了分享。
RCEP是区域内经贸关系的“整合器”,将为我国在新时期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供巨大助力。
一方面,RCEP为我国纺织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明显利好和制度红利。不仅有利于中国,也有利于东亚和东南亚更好形成世界最具竞争力的纺织服装产业制造中心和消费中心。另一方面,RCEP进一步降低了成员国间投资壁垒,促进企业的生产分工合作。企业应积极把握RCEP机遇,统筹优化国内外产能布局。第三,就纺织业而言,RCEP关税减让实现了日本市场的历史性突破,有利于扩大对日出口,保持和提升我国纺织行业出口竞争力。作为RCEP的受益产业,纺织产业将抓住机遇,实现产业链、供应链的多元化融合发展。
01
纺织业国际贸易及RCEP关税减让梳理
RCEP的生效为区域更全面发展、更深入合作创造了机遇。为深化协定的内涵,培训深度解读了纺织行业外贸形势、RCEP重要地位、RCEP关税减让、原产地规则等条例。
第一,中国纺织业国际贸易概况(2021)。加入WTO二十多年来,我国纺织业出口经历了从快速增长、稳步增长到稳定平台期三个阶段。进口方面,进口规模保持稳定,进口结构变化较大。
根据中国纺织国际产能合作企业联盟数据显示,2021年1—12月,我国服装出口额达到1703亿美元,同比增长24.0%,纺织品出口额达到1452亿美元,同比下降5.6%;进口纺织品服装277亿美元(从全球进口纺织品157.2亿美元,从全球进口服装120.2亿美元),同比增长20.4%。
根据海关总署数据统计,今年1—4月,全国纺织品服装出口958.4亿美元,同比增长8.6%(以人民币计同比增长6.4%),但自二季度以来,纺织服装行业受多地疫情影响,外贸承受较大下行压力。未来三个季度的出口情况预计会受到影响,希望企业未雨绸缪,关注新的消费趋势变化和国际形势发展。
第二,RCEP区域纺织服装贸易具有全球重要地位。2020年RCEP成员国向全球出口纺织品1866亿美元,占全球比重的57%,出口服装2088亿美元,占全球比重的46.5%;2020年RCEP成员国自全球进口纺织品715亿美元,占全球比重的20%,进口服装613亿美元,占全球比重的12.5%。制造环节的竞争力大于消费市场的竞争力,随着东盟等国消费需求的增长,未来消费市场蕴含着巨大增长空间,发展潜力较大。
以中国情况来看,2021年中国与其他RCEP成员国纺织品服装进出口贸易总额为987.6亿美元,占行业对外贸易比重的28.7%。其中,中国向RCEP国家出口纺织品服装870.4亿美元,约占我国纺织行业对全球出口额比重的28%,进口纺织品服装117.2亿美元,约占我国纺织行业对全球进口额比重的42%。
RCEP成员国中,东盟和日本是我国纺织业的重要出口市场,韩国和澳大利亚作为全球重要的纺织服装消费市场,拥有较为充足的购买力,也是我国纺织业终端产品的重要出口目的地。进口方面,东盟已成为我国进口纺织品服装的最大来源地。同时,日本和韩国也是我国功能性面料、化纤制纺织品服装、纺织染料等的重要进口来源国,澳大利亚、新西兰为我国提供了大量优质羊毛等纺织原料。
中国对RCEP国家出口纺织服装产品结构方面,根据中国海关数据,2021年中国对RCEP国家出口纺织纱线37.2亿美元、纺织织物236.5亿美元(44%出口至越南、14%出口至柬埔寨、11%出口至印度尼西亚)、纺织制品189.3亿美元(25%出口至日本、16%出口至越南、10%出口至泰国)、服装(含衣着附件)407.4亿美元(36%出口至日本、17%出口至韩国、12%出口至澳大利亚)。进口方面,2021年中国对RCEP国家进口纺织纱线41.9亿美元(72%进口自越南、8%进口自印度尼西亚、7%进口自日本、4.8%进口自韩国)、纺织织物18.2亿美元、纺织制品15.7亿美元、服装41.3亿美元(43%进口自越南、11%进口自马来西亚、11%进口自柬埔寨、9.9%进口自印度尼西亚)。
第三,纺织业RCEP关税减让(规则解读)。在关税减让方面,可以选择统一关税减让,亦可选择国别关税减让,需要注意的是,各成员国每年削减关税的时间各有差别,最终每年实施的协定优惠税率以当年税则为准。
以我国为例,培训中针对中国与日本、东盟、韩国等国家和地区的关税情况进行了分析。
中国-日本方面,RCEP有利于纺织业在日本市场逐步公平参与国际竞争。根据中日RCEP关税减让税目数量统计,日本将对中国33.7%的产品在协定生效后关税立即降为零,大部分对日出口服装产品关税将在15年内降至零。我国纺织业从日本进口的大类产品基本将在10年、15年或20年内分阶段降至零关税。
值得关注的是,我国每年从日本进口织机、针织机、缝边机等纺机类产品,RCEP生效后10至15年间这类产品关税将降为零,这一方面为国内纺机企业留出了缓冲期,另一方面又为纺机企业进行产品创新升级带来了紧迫性。企业应积极调整状态,积极提高生产效率,适应这种开放状态带来的挑战。
中国-东盟方面,因为2010年中国—东盟自贸区全面建成,到今年其实已有12年时间,所以大部分产品关税已经降为零,敏感类科目税率为5%,RCEP降税规则下,这些项目将在10年内逐渐降至3.8%。
RCEP将进一步推动中国—东盟间的产业分工合作,带动纺织业上下游产品双向贸易增长。
一方面,东盟自中国进口大量纺织纱线及织物。2021年,东盟是我国化学纤维、纺织纱线、纺织织物的最大出口市场,其中越南占比最大。2021年,我国向东盟出口纺织纱线26.1亿美元(↑31.7%),出口纺织织物223.2亿美元(↑27.6%)。
另一方面,中国自东盟进口服装规模不断扩大。2021年,中国自东盟进口服装36.3亿美元,同比增长15.8%。其中,自越南、印尼和泰国进口服装同比增长均20%左右。2010年以来,中国自东盟进口服装年均增长率达27%。
此外,中国对韩出口的部分服装产品在RCEP规则下关税最优;中国与澳大利亚、新西兰纺织服装进出口汇率直接降为零(配额产品除外)。
第四,RCEP区域原产地累积规则。RCEP货物贸易领域一个重要的成果是规定了区域原产地累积规则,即产品原产地价值成分可在15个成员国内进行累积,达到40%以上就可以申请享受优惠关税。对于区域内产业链协同布局和制造业供应链一体化发展而言,是非常具有实质性帮助的规则。但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税号产品都适用这项区域累积规则,大部分纺织品服装的原产地认定还是适用章改变,以及品目改变。
以东盟为例,根据AJCEP原产地规则,东盟服装出口日本,部分特定面料必须在自贸区内生产才能视为原产于东盟,享受日本的免关税待遇。在RCEP原产地规则下,中国面料出口到东盟加工成服装,再出口日本即可享受免税待遇。
此外,企业可采取灵活的原产地证书选择,包括:(1)传统原产地证书(签证机构签发);(2)经核准出口商出具的原产地证明。经核准出口商申请条件:海关高级认证企业(AEO企业)、掌握相关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规则、建立完备的原产资格文件管理制度;(3)货物出口商或生产商出具的原产地声明。
02
RCEP对纺织产业链供应链合作的影响
RCEP将深化区域内纺织国际产能合作,最终实现构筑互利共赢的纺织产业链供应链合作体系的目标。“RCEP对纺织产业链供应链合作的影响”可从四方面理解:
第一,中国纺织业国际产能合作持续迈上新台阶。中国纺织业对外投资呈现多区域、多行业和多形式推进的态势,纺织骨干企业主动进行国际布局的意识不断增强;据不完全统计,中国纺织业对外投资存量超过100亿美元;分布在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涵盖东南亚、非洲、欧洲、北美、澳洲等重点区域,年销售收入逾百亿美元;行业对外投资几乎涵盖纺织服装全产业链,投资方式包括绿地投资、股权并购、资产收购和合资等典型FDI形式;新冠肺炎疫情对行业对外投资造成较大影响,2020年,纺织业对外直接投资7.4亿美元,增速明显放缓;2021年,行业对外投资呈恢复性增长态势,对外投资规模达13.5亿美元。
第二,中国纺织业对外投资合作的两条主线——生产力跨国布局、优质资源的全球合作。
生产力跨国布局的主要方式是,通过绿地投资、合作进行跨国产能布局,打造“中国+一带一路路线+非洲”的全球快速反应制造基地布局模式。优质资源的全球合作主要指,通过海外直接投资与并购,对纺织产业链两端的原料资源、设计研发资源、品牌和市场渠道资源等进行全球范围内深度合作。
第三,RCEP国家已成为纺织行业境外投资重要目的地。2015-2021年中国纺织业对RCEP成员国累计投资额占纺织业整体投资额的37%。以越南为例,越南是全球第三大纺织品服装出口国,近年来成功建立起规模较大的纺织服装产业,在纺织产业链的不同环节吸引了大量本土及海外投资。商务部统计,2015-2021年,我国纺织业对越南直接投资18亿美元,是行业企业境外绿地投资的重要目的地。
第四,RCEP投资便利化相关内容。RCEP文本规则第十章(投资)第十七条(投资便利化)中有较为具体的规定:简化投资申请及批准程序;设计或维持联络点、一站式投资中心、联络中心或其他实体,向投资者提供帮助和咨询服务,包括提供经营执照和许可方面的便利;接受并适应考虑外商提出的与政府行为有关的投诉,以及在可能的范围内帮助解决外商和外资企业的困难。
03
我国纺织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着眼未来发展,我国纺织业发展的对策建议有哪些?
第一,用足用好原产地规则。企业应加强学习研究,用足用好原产地规则。对RCEP关税减让表中的产品,应积极申领签发原产地证书,及时享受关税优惠和通关便利。企业应掌握并熟悉原产地证书的流程和手续,申领使用电子原产地证书,方便出口货物原产地相关电子数据跨境交换及信息共享。中小企业要需要充分利用原产地规则,更好融入区域供应链产业链,提升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
第二,加大技术研发和标准化建设。企业应加大技术研发和投入,补齐短板,突破瓶颈,利用部分产品逐步降税的时间窗口,加快企业转型升级,提升技术水平,积极防范和化解日本化纤及纺织机械产品的降税冲击。相关龙头企业需与行业协会、政府主管部门共同努力,推动新型纺织纤维材料、功能性纺织品、智能纺织品、高技术产业用纺织品以及绿色制造、智能制造等重点领域的标准制定,加快产业高质量发展。
第三,加强与RCEP成员国行业合作。行业企业应加强与RCEP成员国,尤其是东盟地区纺织企业在产业领域的合作。充分开展行业间沟通交流,利用企业间贸易往来、投资合作、行业协会业务交流、培训等多种机会,加强与东盟纺织行业沟通,鼓励和引导东盟纺织企业认同及使用我国纺织行业标准体系,进一步提升纺织业在国际标准制定工作中的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