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轮股份(002722)5月10日晚间公告,近日,元通实业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2〕260号),具体内容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物产中大元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收购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的实施尚需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次交易的批准,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股份转让的合规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上述审批、确认手续是否可以通过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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