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2证券简称:*ST凯瑞公告编号:2021-L086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规定,《重整计划(草案)》由债权人会议表决,《重整计划(草案)》所涉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由出资人组进行表决。经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荆门中院”)同意,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瑞德”或“公司”)定于2021年12月6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鉴于《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凯瑞德将于2021年12月6日14时召开出资人组会议,对《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下简称“《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表决。出席出资人组会议的公司股东均有表决权,经参与表决的出资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视为该组通过《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2.若出资人组会议未表决通过《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且未依照《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获得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或者已表决通过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人民法院将裁定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并宣告公司破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分析、慎重表决并注意投资风险。
3.为促进本次出资人组会议高效召开、最大限度保障全体股东的权益,独立董事就《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独立董事范晓亮先生、王世喜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对本次出资人组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征集投票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4.其他重大风险详见本公告“六、风险提示”。
荆门中院已于2021年11月5日裁定受理凯瑞德重整,并指定凯瑞德清算组担任管理人,负责重整各项工作(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8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L077)。
经荆门中院同意,公司将于2021年12月6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重整计划(草案)》。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鉴于《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公司将于2021年12月6日14时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由出资人组对《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审议表决。
为了便于股东表决《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凯瑞德出资人组会议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因技术原因,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显示为“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或“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及表决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14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2021年12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
湖北省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培公大道201号C4-1幢凯瑞德会议室。
(四)会议出席的对象
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日)下午收市时登记在册、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式样参见附件二),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五)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东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进行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将对《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审议、表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为促进本次出资人组会议高效召开、最大限度保障全体股东的权益,独立董事就《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独立董事范晓亮先生、王世喜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对本次出资人组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征集投票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和完备性。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
2021年12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二)登记办法
1、有权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印章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登记。
2、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到本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通过信函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三)(需在2021年12月5日17:30时前送达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省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培公大道201号C4-1幢二楼203室。
联系人:朱小艳
联系电话:16502052227
(四)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会议地点办理入场登记手续。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出资人组会议的网络投票参照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流程进行,详见附件一。
六、风险提示
1.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重整计划(草案)》由债权人会议表决,《重整计划(草案)》所涉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由出资人组进行表决。若出资人组会议未表决通过《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且未依照《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获得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或者已表决通过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人民法院将裁定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并宣告公司破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分析、慎重表决并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被终止上市的重大风险。荆门中院已裁定受理公司重整,若公司不能顺利实施重整,公司将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公司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重大风险。如果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终止上市的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是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