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华新材(603055)公告,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协议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283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于5个交易日内披露对问询函的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签订投资协议事项的问询函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人员对《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核实与回复,鉴于《问询函》部分问题仍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性与完整性,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5日披露的《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8)。
延期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问询函》涉及问题的回复工作,鉴于《问询函》部分问题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性与完整性,公司再次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预计再次延期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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