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其官网公示了《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1年版)》(征求意见稿),一批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位列其中。此外,在膜材料中,高强度聚四氟乙烯(PTFE)中空膜入选;在其他先进化工材料中,耐高温尼龙(PPA)材料、尼龙及复合材料、三醋酸纤维素(TCA)膜等榜上有名;在生物医用及高性能医疗器械用材料品类中,海藻纤维及应用、微创介入医疗中空纤维管上榜。在前沿新材料中,石墨烯改性无纺布等产品入围。
据介绍,新材料对推动产业技术升级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往往在首次推广应用时也面临诸多困难。如新材料投入市场之初,需要经过长期的测试评价与应用考核,耗费较高的资金、时间成本,下游用户使用新材料也存在较大风险。很多企业宁愿选择高价进口,或者牺牲一定的材料性能,也不愿意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另一方面,材料性能如果不能在应用中不断完善,工艺技术无法迭代优化,那么一些关键的应用数据也就无法积累。这种现象客观上导致了“有材不好用,好材不敢用”、生产与应用脱节、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困难等问题出现。
为破解上述难题,2017年以来,工信部联合财政部和银保监会开展了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建立新材料首批次保险机制,旨在运用市场化手段,对新材料应用示范的风险控制和分担作出制度性安排,突破新材料应用的初期市场瓶颈,激活和释放下游产业对新材料产品的有效需求,加快新材料创新成果转化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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