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新材(002254.SZ)公布,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项目跟投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泰和新材建立创新业务跟投制度,并以烟台经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经纬智能”)为试点率先实施。
为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有机结合,建立泰和新材及经纬智能长效激励和约束机制,公司采取项目跟投方式对核心骨干进行激励,由跟投对象以自有资金与企业共同投资,分享投资收益、承担投资风险。
此次经纬智能跟投方案为由经纬智能股东李英栋将其持有的186万元出资额(占经纬智能注册资本的6.20%)转让给16名跟投对象,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超过经纬智能注册资本的1%,其中泰和新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7名参与本次跟投,合计受让出资额135万元,泰和新材放弃优先认购权。
此次参与跟投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董事、总经理迟海平,董事、副总经理马千里,董事、副总经理周国永,副总经理姜茂忠,副总经理王志新,总会计师顾裕梅,董事会秘书董旭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第(二)项规定,上述人员为泰和新材的关联方,此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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