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锦(600735.SH)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674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股上交所主板和深交所主板、B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反馈意见通知的要求,对相关问题逐项落实后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将有关书面材料报送至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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