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可能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的风险提示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2019年年末净资产为负值,同时2019年度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6月16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发布了《2020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交所有关存量暂停上市公司和风险警示公司的过渡期等相关安排:“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情形、退市指标及新增重大违法退市指标均以2020年为首个起算年度。对于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主板、中小板公司,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前,其股票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根据2020年年报披露情况有以下四种处理方式:一是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按照新规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后的净资产若为负值,或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公司股票将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风险提示
根据公司已公告的定期报告,公司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7,317.65万元、16,108.68万元、
13,100.86万元、-48,833.09万元、-152,102.96万元,根据公司已公告的2020年业绩预告,公司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500万元至-65,000万元。
公司于2021年3月17日披露了《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根据《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公司2016年报、2017年报、2018半年报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2,881.16万元、11,831.00万元、2,771.79万元。公司需要根据上述事先告知书中的事实对以前年度会计差错进行更正。根据公司初步测算,如对上述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后,公司在2015年至2020年未出现连续四年亏损的情形(最终数据需以年审会计师对以前年度会计差错审核结果为准)。根据深交所关于新规施行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且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适用相关规则的安排:“对于新规施行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司,按照本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规定的标准判断其2015年至2020年是否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按照新规标准判断其2020年及以后年度是否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如依据河北证监局最终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结论及年审会计师对以前年度会计差错更正审核结果,导致公司2015年至2020年财务指标最终实际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深证上[2018]556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规定的终止上市标准的,公司股票将被深交所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2021年4月28日,目前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以前年度会计差错更正及审核的工作正在进行中,具体经审计的经营业绩及审计报告类型将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以前年度会
计差错更正及审核的结果将在以前年度会计差错更正专项报告及相关审核或审计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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