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4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6/20号公告称,应土耳其生产商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每平米重量超过150克的聚氨酯非织造布产品(土耳其语:Yalnız, poliüretanla kaplanmış, sıvanmışveya lamine edilmişdokumaya elverişli suni ve sentetik liflerden m2 ağırlığı150 gr’ıgeçen dokunmamışmensucat,税号为5603.14)和每平米重量超过150克的人造革(土耳其语:Yalnız, dokumaya elverişli maddelerden mesnedi bulunan, m2 ağırlığı150gr’ıgeçen deri taklitleri,税号为3921.13)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案件调查期间,现行反倾销税持续有效。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08年2月13日,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的非织造布产品(税号:5603.14)启动反倾销调查。2009年4月18日,土耳其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对中国非织造布产品征收1.9美元/千克反倾销税。2014年4月18日,土耳其对中国非织造布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5年4月12日,土耳其对中国非织造布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继续征收1.9美元/千克反倾销税(参见第2015/9号公告)。2018年10月16日,土耳其扩大该案涉案产品范围,对原产于中国的人造革(税号:3921.13)加征1.9美元/千克反倾销税。
2020年4月8日,土耳其对中国的非织造布和人造革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21年5月28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1/18号公告,对中国的非织造布和人造革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维持涉案产品1.9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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