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鞋类等质量亟待提升 "甲醛"等超标现象仍较突出

http://www.texnet.com.cn/ 2021-03-16 10:53:5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一年一度“3.15”,护航消费升级的各项活动在进行。市场监管总局作为消费升级的护航者,每年都组织开展服装、鞋帽等消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简称国抽)。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梳理于日前公布的国抽报告发现,关于服装、鞋等方面主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包括邻苯二甲酸酯、重金属总量超标等等。而关于鞋类产品的不合格指标主要集中在,对外底耐磨性能、外底硬度、钢勾心长度下限值、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甲醛、重金属总量、pH值等等。

  “这些指标不合格是多年沉疴,必须引起重视,产品质量是否合格直接影响到中国制造的形象,监管部门还应该加大整治力度……”中国质检协会相关负责人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服装类产品不合格多集中在绳带安全、分解芳香胺染料等指标

  据报告显示,在儿童服装领域,不会格因素主要集中在因绳带安全等方面,而这一指标,衣服绳带、小配件结构安全性等方面,如果家长没有注意而购买了这些不合格产品,会给成长中的孩子带来伤害,比如绳带安全不合格会给孩子带来窒息的危害。

  北京逗逗猴贸易有限公司(简称逗逗猴)生产的棉毛绑带单上衣、上海鼎红轩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儿童及婴幼儿服装、江阴市冰马商贸有限公司(简称冰马)生产的童年快车TN2130*6/12(T恤/打底)、浙江省东阳市凡爱服饰有限公司(简称凡爱)儿童及婴幼儿服装、湖州朗田服饰有限公司生产的儿童及婴幼儿服装、浙江贝贝依依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贝贝依依)生产的儿童带帽卫衣、东莞市爱子子服装有限公司(简称爱子子)生产的双面蝴蝶哈衣因、佛山市诺比母婴用品有限公司(简称诺比)生产的两用档哈衣等8家企业生产的儿童服装因绳带安全不合格而列入国抽质量黑名单。

  此外,因色牢度不合格的服装企业生产的产品包括石家庄小熊服饰有限公司(简称小熊)生产的音浪绣花牛仔裤、温岭市欧玛服装有限公司(简称欧玛)生产的中童长裤、福鼎市莱雅制衣有限公司(简称莱雅)生产的精品提花长袖套等产品。

  此外,此次国抽还涉及了休闲服装类产品。重点对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纤维含量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纤维含量、pH值、耐水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

  针对皮革类服装产品,重点对游离甲醛、甲醛含量、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pH值、摩擦色牢度、气味、异味、撕裂力、稀释差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为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

  此外,昆山捷美服装有限公司游骑兵冲锋衣面抗湿性、浙江迈豪登旅行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男抓绒两件套冲锋衣(洗后)因表面抗湿性等指标不合格。

  国家纺织品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的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童装检测必检内容包含检测纺织品甲醛含量、纺织品pH值、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异味、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等多达十几个类别。这些指标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以及国家制造业水平的提升。希望广大企业,针对不合格内容进一步整改,提升产品质量。

  鞋类产品不合格主要集中在“邻苯二甲酸酯”“重金属总量”等指标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经过比对发现,涉及鞋类产品不合格指标主要集中在“邻苯二甲酸酯”“重金属”等指标。

  国抽报告显示,卡丁(中国)有限公司(简称卡丁)、福建利讯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利讯)、广东蒙矇兔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蒙矇兔)、台州市梦理达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梦理达)等企业生产的9批童鞋,检出“邻苯二甲酸酯”项目不合格。

  杭州佳亲儿童用品有限公司、深圳中星悦婴童用品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的3批童鞋,检出“重金属总量”项目不合格。

  记者比对发现,除了儿童鞋以外,成人鞋制品也存在各种不合格因素。国抽报告显示,美丽华企业(南京)有限公司生产的女单鞋、武汉市黛菲尔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男士单鞋,广东海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男士单鞋等企业生产的产品,帮底剥离强度、勾心纵向刚度、勾心硬度、勾心长度下限值,勾心弯曲性能等指标不合格。

  浙江永嘉县亚龙鞋帽服饰有限公司生产的亚龙男鞋、广州苹果鞋服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苹果男鞋等产品衬里和内垫材料的耐摩擦色牢度不合格。

  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风险监测中心负责人表示,重金属总量项目检测的是砷、铅、镉等有害物质的含量,重金属超标,会影响孩子智力发育。鞋子长期与孩子接触,一旦重金属超标被人体吸收后,除部分通过粪便、汗液排泄外,其余在数小时后溶入人体血液中,阻碍血液的合成,会导致人体贫血,出现头痛、眩晕、乏力、困倦、便秘和肢体酸痛等症状。

  建立追溯系统标准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按照相关要求,要将此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维护产品质量安全。同时,责令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国家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及无厂名厂址等产品,依法采取停止销售等有效措施,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该负责人称。

  目前,我国正处在产业升级、消费升级的阶段,消费者更期待高品质、个性化的产品。除了监管部门强化创新监管外,标准制定部门也在进行标准升级。

  国家标准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提升消费类产品质量提升,国家标准委于日前发布了《消费品追溯追溯系统通用技术要求》国家标准,该标准从消费品追溯体系建设现状和发展需要出发,围绕消费品追溯系统建设过程中的通用技术进行统一规范,为系统的设计、开发与应用提供标准支撑,有利于统一协调系统建设,规范系统功能,避免重复开发和不兼容的问题,降低研发成本,提高可靠性、兼容性和易用性。

  “以标准化手段加快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消费品追溯体系,有利于实现监管部门、企业、消费者等各方对消费品追溯信息的共享,有助于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消费品监督,建立信息互通的消费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对促进消费品提质升级具有积极意义。”国家标准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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