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凯瑞(002072):问询函的回复

http://www.texnet.com.cn/ 2021-01-26 08:15: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瑞德”或“公司”)于2021年1月8日收到贵所下发的《关于对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21】第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立即就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核查,并请年审会计师发表了专项意见,现对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1年1月5日,你公司披露《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其中披露你公司拟计提减值准备共计1.98亿元,占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总资产的比例为32.92%。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问题予以说明并对外披露:

  1.你公司拟在2020年末对应收你公司原股东张培峰的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17,093.87万元。请详细说明你公司应收张培峰款项的构成明细、形成原因、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和比例,并结合张培峰的履约能力和相关履约保障措施,进一步说明就上述应收未收的相关款项已采取和拟采取的措施,并说明你公司在2019年末对相关应收款项计提的坏账准备是否充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请年审会计师发表专项意见。

  回复:根据公司、德州锦棉纺织有限公司及张培峰签署的《合同书》,为最大限度地保障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张培峰自愿代替山东德棉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框架协议》及《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补充协议》中的付款义务人,分期清偿欠付款项249,508,699.00元。

  2019年度,公司针对上述应收张培峰款项按照10%计提了相关坏账准备,原因如下:①截至2019年年度报告出具日,张培峰按期足额偿还了第一期款项并提前足额偿还了第二期款项,总计5544万元,履约金额占合同金额的20%。从更大清偿范围看,在德棉集团应付公司处置纺织资产包款项总计32723万元中,张培峰累计代为清偿13317万元,累计代为清偿率41%。②张培峰虽将公司5.19%

  股票的表决权委托给王健行使,但上述5.19%公司股票的收益权人仍为张培峰先生,尽管股票已经质押,但满足质押解除后股票变现款依然可用于偿还公司2.49亿元欠款。综上,结合付款安排、实际付款情况及张培峰实际情况,公司认为张培峰先生具有积极偿还欠款的意愿并能够积极主动依据《合同书》的还款要求如期进行还款,在公司已经获得相应欠款受偿比例、拥有继续收回债权可能性的情况下,公司认为在2019年度针对应收张培峰的款项按照合同金额10%比例计提坏账准备具有一定的适当性,符合审慎性原则,不存在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的情形。公司2019年度针对上述应收张培峰款项按照10%计提相关坏账准备是否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适当性详见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9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中关于“1、截止2019年末,你公司应收股东张培峰2.49亿元,系其承接德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棉集团)应付你公司处置纺织资产包款项。因张培峰本人行为受限、德棉集团仅书面回复按照协议进行了资产交接等,会计师未有足够的证据判断股东张培峰承接的债务及其偿还能力,也不能合理确定是否有必要对上述应收款项和坏账准备项目进行调整,该事项导致你公司被出具保留意见。(1)请你公司结合张培峰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具体原因、所涉案件最新进展、个人资产状况、负债状况、被法院列为限制消费人员的情况、其他第三方代为支付的承诺、银行或金融机构的授信(如有)、是否存在其他增信措施或履约保障措施等,说明其是否具备履约能力;(2)针对应收张培峰的相关款项,你公司按照10%比例计提相关坏账准备,请结合问题(1)中对张培峰偿还能力的说明,进一步说明该坏账计提比例的适当性,是否符合谨慎性原则,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问题的回复。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王健通过其实际控制的保成鼎盛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累计代张培峰支付了7857万元,张培峰剩余欠付款项为170,938,699.00元。张培峰已逾期未全额支付第三、四期款项,其中第三期款项2772万元应于2020年9月15日前支付完毕,已实际支付金额为2313万元;第四期款项2772万元应于2020年12月15日前支付完毕,截至目前尚未支付。同时,张培峰持有的公司股票已被司法强制执行完毕且因违规操作证券市场等目前仍处于被限制人身自由状态。因此,公司基于2020年出现的最新情况,综合判断其偿付能力之后,根据谨慎性原则,决定针对该笔应收款项进行单项金额重

  大并单项全额100%计提减值准备。针对张培峰应收款项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认为本次对相关应收款项计提的坏账准备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鉴于张培峰持有的公司股票已被司法强制执行完毕,同时,张培峰已逾期未支付第三期部分款项及第四期全部款项共计3231万元且因涉嫌刑事犯罪仍处于被限制人身自由状态,公司认为张培峰目前履约能力较弱。因此,公司已针对应收张培峰的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公司下一步将积极与有关方沟通、协商,尽可能寻求有利于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解决措施。年审会计师专项意见详见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问询函的专项说明。

  2.报告期末,你公司持有的对杭州全之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之脉)”投资账面价值为2,800万元,本次你公司拟计提50%的减值准备。请你公司列示最近三年全之脉的主要财务数据,结合其经营情况说明你公司判断其出现减值迹象及计提减值的具体依据,说明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2016年12月22日,公司与杭州全之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之脉)签署《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和杭州全之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及蒋荣、何渊关于杭州全之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之增资扩股协议》,约定公司使用自有资金2800万元人民币通过增资的形式投资全之脉,其中89.844万元作为新增注册资本,2710.15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本公司持有全之脉1.5444%的股权。2017年12月30日,全之脉注册资本由5817.488万元变更为7882.776万元,公司投资金额不变,持股比例变更为1.1398%。因持股比例过低,公司未能获取到全之脉公司财务报表。

  根据公司向全之脉了解的情况,全之脉2020年因公司自身原因全年未能实现营业、未来能否正常开展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在综合考虑上述情况后对该部分的股权投资计提50%的减值,并已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公司认为上述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年审会计师专项意见详见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问询函的专项说明。

  3.你公司应予以说明的其他事项。

  回复:无。

  特此回复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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